四川美术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2024-06-11 17:09
来源:四川美术学院博士研究生
作者:
根据《四川美术学院2024年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结合上级主管部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划定四川美术学院2024年博士招生单科合格分数线,并将拟录取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批复为准。
一、考生录取应当具备《四川美术学院2024年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条件要求。
二、合格分数线
(一)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二)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单科成绩均不低于75分;
(三)综合面试成绩不低于75分。
三、录取原则
录取根据各研究方向拟招生计划及导师招生计划,按研究方向根据录取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考生填报的导师志愿,择优录取。
(一)录取综合分计算方式如下:
学术学位录取综合分=业务课一×30%+业务课二×30%+综合面试×40%
专业学位录取综合分=业务课一×25%+业务课二×35%+综合面试×40%
录取综合分计算以四舍五入法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如末位录取综合分相同的,综合面试成绩为第二排序,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成绩之和为第三排序,英语成绩为第四排序。
(二)如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导师招生名额已录满,服从导师调剂者,学校根据考生填报的导师志愿顺序,调剂到其报考研究方向下考生填报了导师志愿的未录满的导师,考生未填报志愿的导师不在调剂范围;考生不服从导师调剂或调剂志愿导师已录满的,则不予录取。
四、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布时间:2024年5月3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四川美术学院纪检监察室或招生处提出。
公示联系部门和电话:
招生处:023—65921056,邮箱:yz@scfai.edu.cn
纪检监察室:023—65921038,邮箱:jiwei@scfai.edu.cn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将按相关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报考定向委培考生应在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到招生处领取定向委培协议,不再另行通知。
五、其他
其他拟录取相关事宜,如录取通知书发放、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档案移交、户口迁移等将在公示结束后再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官网相关通知。
以上内容是四川美术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四川美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或者硕士研究生信息,包括研究生历年分数线、历年真题、考研大纲、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等,可以持续关注新东方考研网,也可以联系在线老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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