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网>app资讯>乌鲁木齐大学考试>正文

新疆医科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

2024-09-30 15:56

来源:

作者: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相关工作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免工作,确保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公平公正,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接收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接收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获得所在高校2025年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直博生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6分),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全年级同学院同专业排名前10%;硕士生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6分),本科期间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全年级同学院同专业排名前20%。

    (五)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标准。

    (六)所报考硕士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推免生,本科就读专业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不得跨专业报考。

    (七)2025年入学报到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三、接收类型

    (一)直博生

    直博生是从推荐免试研究生(简称推免生)中选拔出来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拟接收直博生招生专业详见《新疆医科大学2025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1)。

    (二)硕士生

    我校2025年拟接收硕士推免生的专业及报考要求详见《新疆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新疆医科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

    四、申请材料

    (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二)《新疆医科大学接收推免生申请表》(附件3)

    (三)《新疆医科大学接收推免生思想道德考核表》(附件4,仅限外校推免生提供)

    (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

    (五)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

    (六)课程成绩单(需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七)其他材料(如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工作成果扫描件)

    五、接收程序和日程安排

    (一)网上注册。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网址:http://yz.chsi.com.cn/tm。

    (二)网上报名。2024年9月28日-10月7日,获得推荐资格的申请人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同时请将申请材料分别制成PDF格式后(不超过5M),压缩成一个压缩包后发至报考学院指定邮箱(文件名和邮件主题名均为“本科学校+报考学院+报考专业+姓名”),邮箱地址详见https://yjsxy.xjmu.edu.cn/info/1115/2177.htm。

    (三)发放复试通知。2024年10月8日,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逾期未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

    (四)组织复试。2024年10月10日-10月13日,各招生学院对考生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接收资格的考生进行复试,具体复试方式及时间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

    (五)公示及拟录取。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学术背景、复试成绩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逾期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待录取资格;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六、其他

    (一)本通知由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二)考生必须保证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复试结束后,我校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因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发现有如下情形之一者,取消拟(待)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学籍:

    1.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者。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获得拟录取资格者。

    3.受到刑事、行政、纪律处分者。

    4.体检结果不符合相关规定者。

    5.不符合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推免条件者。

    七、联系方式

    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0991-2110117

 


附件:

1.新疆医科大学2025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2.新疆医科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3.新疆医科大学接收接收推免生申请表

4.新疆医科大学接收推免生思想道德考核表

版权及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0908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