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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10-31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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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于2008年11月,是新疆首个成立的马克思主义学院,前身是1978年成立的政治教育系,1984年10月从政治教育系分立出马列主义教研部。1993年获批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硕士学位授权点,是新疆第一批获得硕士授权和第一批招收思想政治教育本科专业的学科。2006年成功获批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2008年马克思主义理论成为博士立项建设学科。自2010年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成为自治区高校首批唯一的重点学科。2013年获批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16年至今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一直是自治区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建设学科。2017年3月入选第二批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同年9月开始招收思想政治教育非师范类本科生。2019年把原设置在学校政法学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本科专业和课程教学论思想政治教育调整到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年获批新疆首个马克思主义理论本科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提供源源不断的生源,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本硕博贯通的培养体系。

学院坚持“马院姓马、在马言马”的办院原则与鲜明导向,以提升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内涵式发展为目标,不断凝练学科方向,主动服务国家战略需要,不断优化学科体系,积极打造边疆民族地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高地。学院现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一级学位授权点(包括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4个博士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马克思主义理论硕士一级学位授权点(包括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5个硕士二级学位授权点)和学科教学(思政)1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围绕自治区重大需要,在原博士生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增设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与政策研究研究方向,在全国第四轮、第五轮学科评估中,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均位列自治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首位。2022年,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获得“十四五”自治区高校重点学科-国家立项重点建设学科。“意识形态安全与边疆治理”交叉学科获得学校“十四五”重点学科立项。
按照学科方向规划整合研究团队,为教师开展教育教学与研究提供平台,形成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大学生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服务+政府资政智库”的理论和实践为一体的平台体系,建成了一批国家和自治区重要研究中心和研究基地。2017年获批红旗出版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新疆)研究中心,2018年先后获批共青团中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基地(新疆师范大学)、自治区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自治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发展中心和自治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研修培训中心,2019年获批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修基地(新疆师范大学)、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新疆师范大学)和教育部“一省一策思政课”(红色实践教育大舞台);2020年,与中国社科院马研院联合申报获得自治区平台“新疆意识形态安全与协同创新中心”,2021年获批自治区“十四五”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研究中心。2024年获批自治区首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平台——“文化润疆研究平台”。
按照总书记对思政课教师提出的“政治要强、情怀要深、思维要新、视野要广、自律要严、人格要正”要求,学院建设了一支数量相对充足、高素质专业化的思政课教师队伍。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近百余人。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19人,博士后合作导师3人、博士生导师24人,硕士生导师6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0人。按照学科归属,注重培养学科带头人,整合科研团队,形成 “基地+带头人+团队”的科研集群优势,形成了一支长期研究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民族、宗教、社会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学科团队,产生了一批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拔尖人才。孙秀玲教授是第二批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理论界)、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是新疆高校唯一获此殊荣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学院教师获得2015年度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影响力人物1人、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1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自治区“四好”教师1人、“自治区‘四个一批’理论专家” 1人、天山领军人才1人、天山英才2人、新疆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1人、新疆社会科学普及人才1人、自治区天池博士2人、自治区天池英才2人,自治区思想政治教育重点学科负责人1人、教育部首届“博士学术新人奖”获得者1人,自治区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科带头人6人,自治区“巾帼建功”3人,自治区“三八”红旗手1人,近些年来先后有35人次荣获国家和省部级以上表彰和奖励。
一、招生人数和类别

新疆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最终以教育部下达计划数为准。此简章公布的各学科专业及领域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含拟招收推免生计划数);2025年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将依据当年实际录取的推免生人数、生源情况、学科专业发展需要以及社会需求做适当调整。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阶段基础课程,各专业加试课程在复试前公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4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四)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4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时进行网上确认。网上报名和确认缺一不可!
详情请关注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页和研究生处官网。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均须自行承担。
(一)网上报名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每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信网及国家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交报考点核验。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6.考生在网报时必须准确填写详细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凡提供虚假信息或信息有误者,一切后果均须自行承担。
(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考生应及时关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发布的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具体考试科目请查阅招生目录。
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22日
复试时间:我校复试时间大约在2025年3月-4月,具体时间以学校公布的时间为准,届时请持续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和研究生处网站信息。
六、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说明
1.“思想政治理论” “英语一” “英语二” “俄语”“日语” “数学二” “数学三”“经济类综合能力”“教育学专业基础” “心理学专业基础”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非法学)” “法律硕士综合(法学、非法学)”“历史学专业基础”“管理类综合能力”“教育综合”为国家统一命题,我校均不指定参考书目;
2.其他各专业及“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的第二外语考试科目由我校命题。
八、学费

根据《关于制定我区研究生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4]244号)要求,已于2014年起全面施行学费收费改革,各类研究生将进行全额收费,我校学费标准如下:
(一)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哲学、文学、历史学类专业5500元/生·学年;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类专业5800元/生·学年;设计学专业7000元/生·学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体育硕士、音乐、美术与书法、设计、法律硕士、社会工作、国际商务、公共管理、旅游管理7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位硕士6000元/生·学年。
(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调整我区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规[2022]8号)要求,2024年起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教育硕士、计算机技术10000元/生·学年;文物、美术与书法12000元/生·学年;公共管理16000元/生·学年;法律硕士18000元/生·学年。
九、奖助体系   

目前,学校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学校设置了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学业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类型;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年/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自治区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奖学金覆盖面大,资助力度大。同时,学校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对家庭贫困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给予支持。
十、其他说明

1.对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2.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3.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我校参照执行二区分数线,但各专业分数线根据当年实际情况划定并提前公布。

十一、学院联系方式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韩老师  

单位代码:10762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温泉校区)

邮编:830017

联系部门:新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91-4112504(温泉校区)

联系人:韩老师

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
https://www.xjnu.edu.cn/yjszs
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http://yjsc.x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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