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财经大学经济学院2025年数字经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10-31 14:49
来源:
作者:
学院简介
新疆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成立于 1999 年 1 月(前身为经济学系),现有经济学、数字经济学、能源经济学三个本科专业。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世界经济 6 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形成了本科、硕士到博士的培养层次。2024年获批数字经济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58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17人,高级职称占比58%,博士生导师8名,硕士生导师25人(含兼职)。荣获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省级优秀教师、省级教学师、自治区教学能手、自治区优秀专家等各类荣誉称号15 人次,并获自治区教育工委先进基层党组织、自治区优秀教学团队、自治区工人先锋号等称号。
学院科研成果丰硕、学术交流活跃。应用经济学在“十三五”自治区高峰学科的基础上,2021 年评为自治区“十四五”优势学科。拥有2 个自治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10 余个本科生校外实习基地,共建一个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共建一个自治区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拥有经济学自治区优秀教学团队。学院与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建立了“学科建设对口支援”关系,并与国内外多所院校建立了本科生交换与互访制度,目前,已经有多名学生曾经或正在中国人民大学交流学习。经济学院是北京大学新结构经济学研究联盟成员单位,学生有良好的学习平台。
一、专业特色及优势
1.专业特色
聚焦数字经济前沿领域,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逐渐打造形成数字“丝绸之路”和“数字新疆”的研究高地,成为政府企事业单位的“数字”智库。
2.学科优势
底蕴厚——自治区重点学科和财经类人才培养经验丰富。应用经济学是多轮自治区重点学科,建有博士点、博士后流动站,在产业经济、公共政策、国际贸易等领域积淀深厚,拥有 18 年研究生人才培养经验。
潜力大——数字经济研究方向明确、科研成果大量涌现。在产业数字化、数字化公共服务、数字经济国际合作等领域已建有科研团队,建设有“五院一站两中心一基地”的研究平台,重视咨政和社会服务。
3.培养目标
新疆财经大学数字经济专业学位硕士(MDE)培养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旨在服务“建设数字中国”战略,注重产教融合,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良好的数字经济理论基础,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熟悉中国数字经济运行规律与改革实践的交叉学科人才,为我国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提供高层次数字经济人才。
二、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与学制
1、计划招生15人,实际录取人数根据生源报考情况可能调整。
2、数字经济专业实行全日制培养,采取校内外双导师负责制。由校内导师和产学研基地校外导师共同指导,有理论课程、校外实践课程和学位论文答辩等环节。
3、学制为三年。
三、报考条件与报名程序
1、报名条件及相关要求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新疆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要求为准。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2、 报名、网上确认等环节参照《新疆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详见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https://yjsy.xjufe.edu.cn/)相关要求进行。
四、初试
(一)
初试时间
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
初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请按报考点要求查阅考场。
(二)
初试科目
五、复试
(一)复试时间2025年3月中旬-4月上旬,以学校官方网站通知为准。
(二)根据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二区基本要求,学校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三)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复试时需提交户籍和定向就业相关资料,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四)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程序及内容以复试前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五)同等学力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须另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六、调剂
学校根据教育部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结合学校生源情况确定调剂政策,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公布调剂政策和生源缺额信息。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七、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资助与奖励、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等多项奖助政策,申报、评选条件及标准依照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八、招生咨询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991-7842105
官方网址:https://yjsy.xjufe.edu.cn/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中路449号
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0908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