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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

2024-11-24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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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考核制”具体要求

凡申请参加“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必须满足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并且符合以下(一)或(二)相关条件。

 


(一)申请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条件
1.在职人员申请者。近五年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在报考学科专业国内外高水平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不包括综述性论文及会议论文)。

2.应届硕士研究生申请者。近三年至少在报考学科专业的国内外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不包括综述性论文及会议论文),或在报考学科专业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不包括综述性论文)。

3.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获得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励、各类专利、专著者或主持有国家级科研项目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4.外语水平至少达到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1)CET6成绩425分以上(百分制60分以上);

(2)TOEFL成绩90分以上(IBT)或220分以上(CBT);

(3)GRE成绩1000分以上(新标准250分以上);

(4)GMAT成绩650分以上;

(5)雅思成绩(A类)6.0分以上;

(6)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7)其他语种需通过相应语种的国家6级或以上水平考试;

(8)申请者CET6成绩未达到425分(百分制60分),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期刊上发表外文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不包括综述性论文及会议论文)。

5.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其中至少一名为报考单位专家。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考生须通过所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其中,科研能力及学术成果按照普通计划招生条件,外语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CET-4成绩425分以上(百分制60分以上),或满足与CET-4成绩相当水平(经3名以上外语专家出具认定材料)。CET-4成绩未达到425分者(百分制60分)的,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专业的国内外高水平外文期刊发表外文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不包括综述性论文及会议论文)。
(二)申请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条件
1.在职人员申请者。

(1)申请者专业须为土木水利相关专业;

(2)申请者(不包括本校定向培养人员)须承担重大产教融合项目(100万以上)至少1项,且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7年及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0日);

(3)科研成果须符合以下条件中任意一项:

a.承担省部级及以上基金项目、重点项目或重大项目(包括工程类项目)(排名前三);

b.以第一作者在所报考相关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c.获授权专利1项(排名第一);

d.以主编或副主编出版相关专业专著1部;

e.以主要完成人编制厅局级及以上技术标准、工法或图集;

f.以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领域成果奖励或资政报告。

2.应届硕士研究生申请者。

(1)申请者专业须为土木水利相关专业;

(2)须在入学前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

3.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英语水平考察,英语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博士综合面试。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除考察:

(1)CET4≥390分(少干计划:CET4≥350分);

(2)CET6≥350分;

(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高水平期刊发表英文文章1篇。

4.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除需满足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须通过所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方可报考。


 
三、“硕博连读”选拔具体要求

 

 


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在校二年级、三年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其中必修课成绩不低于70分;

(四)报考博士研究生专业与原所学硕士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暂不采取硕博连读方式选拔博士生);

(五)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其中至少一名为报考单位专家;

(六)参加过科研项目、课题,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或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定具有科研潜力的硕士研究生;

(七)身心健康。


 
四、报名流程及缴费

 

 

(一)网上报名时间
1.硕博连读: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2月12日

2.“申请-考核制”招生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网报时间:

第一次: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2月12日

第二次:2025年3月1日-2025年4月15日


(二)报名流程及网址
登录“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hzu.edu.cn/)仔细阅读《石河子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完成报名,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打印报名信息简表(网报平台下载打印),逾期不再补报。


(三)报名信息确认及材料提交
1.以“硕博连读”方式申请的考生须提交如下材料:

(1)《石河子大学硕博连读博士资格认定考核表》(登录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骑马装订)。

(2)个人陈述书,3000-5000字,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3)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需骑马装订),其中至少一名为报考单位专家。

(4)身份证复印件、在读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

(5)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7)《报名信息简表》(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并下载)和博士研究生报名费缴费凭证。

(8)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专利等。

  2.以“申请-考核制”方式申请的考生须提交如下材料:

(1)《石河子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登录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骑马装订)。

(2)个人陈述书,3000-5000字,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3)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需骑马装订),其中至少一名为报考单位专家。

(4)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5)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8)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专利等。

(9)《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10)《报名信息简表》(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并下载)和博士研究生报名费缴费凭证。

(11) 重大产教融合项目及经费凭证(在职人员申请者提供)。

报名成功的学生及时联系所报考学院研办,登记报名信息,按照我校招生简章及有关政策要求,在指定邮箱中提交相关材料。各学院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申请者须在参加考核时提交材料原件,各学院审查后须在相应复印件上签署考核人姓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四)缴费
为方便广大考生,实行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所有报考我校博士的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缴费流程:1.登录计财处学生网上缴费平台通用报名系统(网址:http://mxfjf.shzu.edu.cn/wsyh/);2.点击页面右上角“报名系统”;3.根据提示依次填写各项内容并完成缴费即可。

未按时提交材料或未缴费的考生不予安排面试,报名信息视为无效!报名费一旦缴纳将不再退还,请慎重考虑!


(五)报名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1.应准确填写各项数据,特别是姓名、导师、身份证号和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等;

2.获学位时间的填写:已获硕士学位和应届硕士填硕士学位获得时间;同等学力者填学士学位获得时间;硕博连读者填硕士入学时间;

3.硕士单位的填写:同等学力者填获学士学位单位,其他填硕士学位获得单位;

4.报名信息填写结束后,请在网报时间内打印出报名信息确认需提交的材料,网报结束后不能再打印。

上传照片要求为:个人免冠证件照,具体请参考网站要求。不准上传艺术照、生活照。


(六)选拔流程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的研究生须经过委托或定向单位同意),提交《石河子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或《石河子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表》(含证明材料)。

2.学院申请资格审查小组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通过名单。

3.学院成立由博士研究生专业学科负责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的综合面试考核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进行面试考核。

4.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申请材料及综合面试考核考核情况,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5.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申请人的申请、考核材料妥善留档。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汇总后报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并将审定后的名单进行公示。

6.未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的名单,导师和单位不得向申请人承诺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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