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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升小必看!杭州临平区招生政策汇总!

2023-08-25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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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1.临平区户籍儿童少年;

2.余杭区户籍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临平区购房(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3.持临平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儿童;

4.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可在临平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其他类”),包括:

(1)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临平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临平区的儿童少年;

(2)驻地在临平区的现役军人子女;

(3)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临平区的下列儿童少年: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4)符合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的人才子女;居住在临平区,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临平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临平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5)在临平区居住的港澳台籍、外籍儿童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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