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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福建医科大学考研招生人数、报考条件

2024-10-18 16:33

来源:

作者:厦门考研

厦门新东方考研官网

https://www.xdf.cn/xiamen/

 

福建医科大学简介

福建医科大学创建于 1937 年,是我国建校较早的公立本科医学院校之一。 80 多年来,学校秉承 “勤奋、严谨、求实、创新” 的校训,砥砺 “ 改善国民卫  生的先锋,东南医药界的柱石”的初心,形成了“ 以人为本、求是至臻”的办学 理念和“ 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学校精神,孕育了“ 崇真向善、精诚致远”的 校风、“厚德敬业”的教风和“博学笃行”的学风,推动学校各项事业不断向前 发展。2020 年,学校荣获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是一所以医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福建省 “双一流”建设高校,是福建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建高校,是福 建省卫生人才培养中心、医学科学研究中心和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现有旗山、乌 山 2 个校区,规划占地约 1550 亩。设有 23 个学院(部 ),30 个本科专业。现 有教职医护员工 15329 人(含附属医院),在校全日制学生 18000 多人。与海内 外 120 多所高校和科研院校开展了多层次、多角度的交流合作。

学校坚持把人才作为发展的第一资源,实施 “人才强校”战略。现有专任 教师(含临床教师)1653 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 57.23%,具有高级职称 教师占 69.93%。拥有国家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 “万人计划”领军人才、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 贡献中青年专家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 53 人次, “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 2 人, 历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125 人,国家级教学团队和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 团队 3 个;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福建省“百人计划”、福建省“外专百人计划”、 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省级高层次人才 793 人次,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 团队 9 个。

学校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任务,坚持立德树人,大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拥 有国家级特色专业 4 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11 个。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 5  项,国家级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 程 24 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课程、来华留学英语 授课品牌课程等 4 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 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等 3 个,是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 培养计划”试点高校。现有省级教学成果奖、特色专业及本科教学工程近 200   个。学校培养的学生以理论功底扎实、实践动手能力强著称,临床医学、口腔医 学、护理学等专业学生历年参加国家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考试,通过率均名列 全国前茅。2016 年以来,学生参加各类国家级竞赛,多次荣获高级别奖项(特  等奖、金奖、一等奖)。MBBS 项目留学生参加全国来华留学生临床思维和技能竞赛等屡创佳绩。我校毕业生广受用人单位欢迎,近年来就业率始终保持较高水 平。许多校友成为我国尤其是福建省医疗卫生战线的领军人物和骨干力量。

学校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战略需求,着力打造具有影响力的高水平学科和 科研平台。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 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 护理学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6 个,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博士专业学位授权 点 2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9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10 个。现有临床医 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 4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 个博士后 工作站,2 个院士工作站。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化学、神经科学与行为 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免疫学等 7 个学科进入ESI全球 排名前 1%。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等省级一流学科 6 个,拥有肿瘤免疫药物  开发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消化道恶性肿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 75 个省 部级科研平台,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福建省分中心、国家代谢性疾病 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福建省分中心、国家血液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福建省分 中心、国家消化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福建省分中心、国家耳鼻咽喉疾病临 床医学研究中心福建省分中心等 5 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福建省分中心。“十 三五” 以来,承担各类科研项目 6000 多项,多项成果发表在 Nature 子刊、The Lancet、JAMA 子刊及 PNAS 等国际顶级期刊。获中华医学科技奖、福建省科技进 步奖、福建医学科技奖等 213 项。

学校拥有附属协和医院、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口腔医院等 4 所直属附属医院。拥有协和临床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 省立临床医学院、福总临床医学院、妇儿临床医学院、肿瘤临床医学院、宁德临 床医学院等 8 所临床医学院。在福建省设有非直属附属医院 10 所,临床教学医 院 29 所,非直属附属疾控中心 3 个,专业实践教学基地 100 个。附属医院中拥 有神经内科、血液内科、心脏大血管外科、普通外科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 21 个, 省级临床重点专科 72 个。附属协和医院、附属第一医院是福建省首批建设高水 平医院,均连续多年进入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 中国医院百强排行榜”。附 属第一医院与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共建的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福建医院(福 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滨海院区)为全国首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附属协和医 院为综合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牵头建设单位,附属第二医院为首批省级区域医疗 中心,附属口腔医院为专科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依托建设单位。

当前,福建医科大学正在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坚定不移加快建设特色 鲜明国内一流的医科大学,努力为健康中国、健康福建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 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福建医科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我校 2025 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 1876 名(含推免生、统考生、长学制转入 研究生阶段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实际录取人数以 教育部下达的 2025 年招生计划为准。 因后期正式招生计划下达及实际录取推免 硕士生将产生各专业统考招生人数变动,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上 线生源情况对各学院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专业代码以“03”开头的专业为法学门类,“04”开头的专业为教育学门类, “ 07”开头的专业为理学门类,“ 08”开头的专业为工学门类,“ 10”开头的为 医学门类, “ 12”开头的为管理学门类。专业代码第三位为 “5 或 6”的专业为 专业学位。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定向应届本科毕业生(2025 年 9 月 1 日 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 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3.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 五)临床医学学术型各专业(专业代码以“ 1002”开头)要求本科毕业专 业为医学类、生物学类; 口腔医学学术型各专业(专业代码以“ 1003”开头)要 求本科毕业专业为全日制五年制口腔医学,其中口腔颌面外科学专业可同时接收 本科毕业专业为全日制五年制临床医学学生。

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 1051”、“ 1052”开头)硕士 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全衔接,报考条件为符合临床、口腔类别执 业医师报考资格规定五年及以上学制的全日制应(往)届医学本科毕业生(不含 专科起点本科或成人教育本科),且本科专业必须与其报考的硕士专业一致。已 取得(含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 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前,请考生务必详细了解 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规定,谨慎选择报考专

业。 )

( 六)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专业(专业代码:125200,非全日制)只接收大学 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 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 员。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 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 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审核或复 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 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 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 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 计划”调剂。

(八)推荐免试研究生

我校各学院(部)均面向全国接收推荐免试生,请关注《福建医科大学 2025 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

 

三、报名

(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8 日(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12 日,相 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 日 9:00-22:00。考生

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s://yz.chsi.com.cn) 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  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  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  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应 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 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 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 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 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 攻读研究生 (免初试、转段) 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 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被招生 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 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 (如在部队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 上表彰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 “全 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 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 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 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 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 目不累计。

( 四)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

( 五)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 选择报考点。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 试 (含初试和复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六)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 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 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 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 通过的考生,应在 2024 年 11 月 15 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 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五、初试

(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自行 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 不得涂改或书写。

(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 三)初试科目与时间安排

医学、教育学门类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英语、 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法学、理学、工学和管理 学门类硕士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业务课一和业 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  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 100 分、 200 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21 日下午 14:00-17:00      外国语

12 月 22 日上午 8:30-11:30       业务课一

12 月 22 日下午 14:00-17:00      业务课二

(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各专业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 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 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我校自命题科目参考本科教学的大纲进行命题,考试 范围及题型如下:

1.308 护理综合:基础护理学、 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客观题。

2.331 社会工作原理:社会工作概论、社会工作理论。主、客观题。

3.338 生物化学:生物化学。客观题。

4.347 心理学专业综合: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变态心理 学、实验心理学。客观题。

5.349 药学综合:生理学、生物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客观题。

6.352 口腔综合: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 口腔正畸学、 口腔解剖生理学。客观题。

7.353 卫生综合:毒理学基础、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客观题。

8.437 社会工作实务:社会工作实务( 中级)、社会研究方法。主、客观题。

9.690 医学人文综合:医学人文、医学伦理学。主、客观题。

10.691 医技综合:生物化学、生理学。客观题。

11.701 生物综合:医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理学。客 观题。

12.702 管理综合:管理学、行政管理学。主、客观题。

13.703 基础医学综合: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分子生物学、病理生理学、病 理学。客观题。

14.707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概率论教程。主、客观题。

15.801 细胞生物学:医学细胞生物学。主观题。

16.802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主、客观题。

17.806 生物信息学:生物信息学。主、客观题。

18.807 生理学:生理学。主、客观题。

19.808 社会研究方法:社会调查方法、质性研究方法。主、客观题。

( 五)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场纪律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准

考证》和各报考点通知。

 

六、复试

( 一)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福建省属于一 区范围),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 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 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由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划定。我校将在网上公布符 合要求的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 二)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和各学院(部)网页上公布,考 生根据各学院(部)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 三)考生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 办  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   知》 (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  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执行。

 

七、调剂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要求,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上公布各 专业生源缺额信息,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 调剂志愿。调剂具体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

 

八、录取

( 一)录取工作

我校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 工作,综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以及身心健康 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 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检查及其他录取相关工作结束后,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批 准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 二)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录取类别为定向的 不转人事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考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须在入学前将人 事档案转入我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 提供离职证明、工资核减单等证明材料,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按本人 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 三)学习形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 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 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 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 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 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 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 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 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 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九、入学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的要求按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不能 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应届本科毕业生 2025  年 9 月 1 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 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等复查。若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学制、学费、住宿费和奖助办法

 

我校社会工作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35200)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2 年,其余专业各类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学习成绩优秀者可按我校相关规定申请提前毕业。

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 8000 元。住宿费标准详见福建医科大学官网收费信息公开。

我校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置各类奖助政策,1.研究生助学金(含培养单 位):博士研究生每月不低于 3000 元,硕士研究生每月不低于 2000 元,按月发 放。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学生总数的 50%。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 准为 3500—7000 元/生/学年不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 2500—5000 元/生/学年。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 30000 元/生/学年;硕士研究生 20000 元/生/学年。4.我校还设有 “优秀学生弘爱奖学金”等各项校级奖学金, 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以上各项奖学金奖励对象详见学校相关文件。部分培养 单位( 医院)还酌情给研究生发放不同数额的生活补助。学校还统筹利用科研经 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和津贴,加 大对“ 三助”岗位的津贴资助力度;对于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 困难补助,开辟入学 “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资助力度。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 21000 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十一、其他

( 一)学院(部)代码编排

001 基础医学院、002 公共卫生学院、003 药学院、004 护理学院、005 口腔 医学院、006 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007 健康学院、008 第一临床医学院、009  第二临床医学院、010 协和临床医学院、011 省立临床医学院、012 福总临床医 学院、014 临床医学部、015 妇儿临床医学院、016 肿瘤临床医学院、017 卫生管 理学院、018 医学影像学院。

( 二)培养所在校区

我校现有旗山、乌山 2 个校区。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培养与住 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全衔接,规范化培训在导师所在基地进行,住宿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安排。其余类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学期进行课程学习,第二至 第六学期跟随导师进行科研课题研究、专业课学习、临床(教学)实践,住宿由 学校根据两校区宿舍容纳量予以统筹安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由学生自行 解决。

( 三)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相关信息可查阅: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学位工作栏目 中导师队伍介绍。

( 四)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不提供考试科目参考书,目录后所列书籍 仅供参考。我校一律不代购任何参考书及历年试卷。

( 五)其余未尽事宜,详见教育部《关于印发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 号)及《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 试报名公告》。

 

有任何考研相关问题,请咨询在线客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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