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服购买、学生午餐......您关心的问题答复来啦(二)
2022-12-01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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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学校对学生校服收费符合政策吗?
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生自愿购买校服。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
要求,中小学收费项目包括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校服费属于代收费,由学校为方便学生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在学生、家长自愿购买
校服后,为提供校服服务的企业代收代付。因此,学生校服收费属于符合政策的收费项目。
七、如何避免学校因维修改造产生的空气质量问题?
学校在实施维修改造过程中,主要从预防、严控、检测三个环节入手避免维修造成室内环境污染。一是严控建筑装饰材料质量。在招标过程中便明确工程主要
材料,要求投标企业在投标时要填报品牌、产地、价格等,不按要求填报的投标企业标书按废标处理。二是严控项目施工过程管理。凡涉及环保安全的材料须
按照要求进行材料检测,取得检测合格报告后方能使用,主要材料严格执行投标时填报的品牌。三是严控施工项目竣工后的检测工作。按照相关管理文件要求
对精装修项目,实施环保检测。按照国家有关空气质量检测标准,进行空气质量检测,严把工程环保质量关,不合格的坚决不入住、不使用。
八、农村并校交通不便问题如何解决?
《青岛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青政办发〔2020〕23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交通,依托当地
公交系统,延伸公交线路、增加公交站点,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
区,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
九、学生可以免费乘坐政府配置的农村义务教育专用校车吗?
根据市财政局、市教育局2012年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2年青岛市专用校车运行资金补贴的通知》(青财教〔2012〕25号),目前对全市统一配置的服务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专用校车,学生个人缴纳标准为每人每天2元,其他所需资金由政府补贴。
十、哪些单位可以提供校车服务?
根据《青岛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依法设立的下列单位可以提供校车服务:
(1)城市公共交通企业。
(2)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
(3)青岛市及崂山区、城阳区、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人民政府同意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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